日喀则生育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以下将详细阐述每个步骤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
病历资料。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特殊情况: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证明材料:包括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用于证明生育行为和新生儿出生情况。
医疗费用票据及清单:生育女职工需提供生育期间在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及费用清单,用于核实生育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银行账户信息:提供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接收生育津贴款项。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方案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如生育津贴申领表)、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等。
若用男方社保申请:
需提供男方社保卡、未就业配偶证明(如失业证)。
异地生育:
需提前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关注方案变化:不同地区的具体方案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孕期和产后密切关注当地的生育保险方案变化。
及时沟通:与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保留材料: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材料和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日喀则生育险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生育险报销需要的资料包括:病历资料:
住院实施手术的,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书》原件,应盖有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且需体现生育类型及生育时间,流产的需体现孕期周数;
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若流产的诊断证明书未体现孕期周数,则需提供体现首诊记录的病历;
若已在省内就医扫码或刷卡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或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的,申领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还需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或收费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核验,窗口收取复印件。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因涉及待遇发放,原则上提供参保人本人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另因银行Ⅱ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1万元,请尽量使用Ⅰ类卡。已确认暂时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银行。
?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本人或代办人需提供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身份,无需纸质或电子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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