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是不是合并在医疗保险里?(7月9日)

2025-07-09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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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调整未改变生育保险的待遇内容,例如生育津贴仍按产假天数和工资基数计算,但基金支付渠道变为医保基金。

生育保险和医保的合并情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最新方案聚焦,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这一变革将如何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险和服务体验,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上海生育保险和医保是否已经合并?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合并后的优势:

有以下这些方式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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