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与医保合并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报销,无需再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补贴,待遇覆盖范围扩大。
生育险和医疗险的合并情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最新方案聚焦,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这一变革将如何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险和服务体验,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杭州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合并后的待遇保险:
参保要求: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如6个月或1年),具体时间以当地方案为准。
配偶情况:配偶需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无工作单位,且符合计划生育方案。
申请时间:通常需在配偶生育后的一定期限内(如1年内)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