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是不是合并在医疗保险里了?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具体变化:
简化参保流程
参保人员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减轻了单位和个人的事务性负担。
提升管理效能
两项保险合并后,基金共济能力增强,管理资源得到整合,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优化服务体验
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垫付费用后再报销,提升了服务便捷性。
合并后的优势:
固定补贴标准
部分地区直接法规男的生育津贴的固定金额,例如一次性补贴或按生育类型(顺产、剖腹产、多胞胎等)分级补贴。
需注意,部分地区男的仅可领取护理假津贴,而非传统意义上的生育津贴。
按日工资标准计算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通常为陪产假天数(如15天),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注意事项:
方案差异
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详细方案。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可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案可能因地区而异。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