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计算
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费用
2.不孕症治疗发生的费用
3.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交通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4.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5.未采取避孕节育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6.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7.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8.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9.女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
10未经批准自行恢复生育手术的
11.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或者实施生
报销材料
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
1.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2.门诊票据
3.费用明细
4.有关检查报告单
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
1.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
2.诊断证明(盖专用章)
3.病历首页
4.手术记录
5.接生记录复印件。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1、住院医疗费收据
2、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3、《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6、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8、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注:生育保险业务相关表格在医保中心网站上下载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带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医疗生育处
2.医保局医疗生育处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15个工作日之后,单位专管员持专管员证和身份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医保局出具的待遇申报受理回执到开户银行(建行人民路分理处)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3.省医保局将个人补贴情况提供给银行供发放
4.对材料提供不合格者当场告知,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