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提示:从上可知,三亚生育保险报销的额度主要是由生育医疗费补贴的额度和生育生活津贴的额度共同构成的,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额度由职工的生产方式决定,生育医疗费补贴的额度的则由职工的妊娠期决定,最高的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