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1、外地生育指标小孩要先上户,报销时出具小孩户口,如果指标上户被收,应在复印件上盖上户专用章;
2、异地生育申请已取消,现异地生育只需在当地社保定点医院生育后回参保社保局报销,程序同本市生育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