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资料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办理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保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保卡。
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