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南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有关通知(2)

2021-02-0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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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及基数调整的退休人员,待全市参保单位补缴或冲抵社会保险费基本完成后,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重算,根据重算后养老保险待遇金额,进行多退少补。为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重算,各参保单位及时补缴社会保险费。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淮南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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