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新消息 北京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如何缴费?(3)
2020-11-03 17:04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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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因各部门需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级,2020年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业务自11月9日起全面恢复办理,企业应于11月25日前办理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应于11月9日前在原缴费账号存入足额费款,并确保在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登记信息与扣款银行登记信息一致。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社会保险咨询热线12333;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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