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和工资(2025-09-11)(2)

2025-09-11 05:20
举报

四、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原则上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全年应保持不变。按照最低缴存基数执行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每年7月必须按照新的最低缴存基数标准重新核定调整,并开始按核定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因工作调动,新单位与原单位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一致时,可按照新单位的缴存标准重新核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五、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方式

调整流程

1.单位在法定时间内,需到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当前缴存基数情况、身份证号、单位基本信息等,并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文书。

2.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3.职工对调整结果无异议的,单位应携带相关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

线下:

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者住房公积金中心。

注意事项

时间法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执行时间从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止。

基数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核定。

上下限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置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值根据当地法规和经济情况而定。

特殊法定:对于新参加工作和调入的职工,有特殊的基数确定法定。例如,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信息修改:在办理基数调整时,如发现单位或职工个人信息有误,应及时办理信息修改业务,确保调整工作的准确性。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调整方式,并遵循相关法定进行操作。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