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理相关流程
审批是否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看查询。
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看查询,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审看查询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确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告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
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告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复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请注意,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