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数计算公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由单位如实申报(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应当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当月的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当月的工资。
公积金缴存咋算的
工资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
工资基数×个人缴存比例=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月汇缴总额(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须四舍五入取整。当工资基数高于申报年度的缴存基数上限时须采用上限作为计缴基数计算月汇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