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比例与工资的联动关系(2)

2025-06-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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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深圳公积金基数

一、深圳缴存比例

经营困难单位如何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调整期限多久?

根据缴存相关法规法定,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工会、职工代会或职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审批上述事项的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后未能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期限届满后,单位未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可将缴存比例恢复至5%。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例如,如果缴存比例为12%,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月缴存额为1200元。

二、深圳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一般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相一致,也可以采用1~6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每年的7月会进行公积金基数的变更。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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