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如何提取公积金?首次提取条件是什么?(2)

2024-12-18 14:04
举报

  ⑤购房发票(总房款发票);

  ⑥契税完税证;

  ⑦购买外市住房的,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缴存证明。

  备注:

  1、可半年提取一次,亦可签约半年一转自动划转协议。

  2、后续提取的提供身份证。(如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还须补充婚姻材料。)

  3、属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含市外),须在公积金贷款还贷满半年后申请,纯商业贷款的须还款满1个月后申请。

  4、非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提供公积金借(贷)款合同。

  5、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贷款,按当期利率计算贷款本息确定提取额度,公积金贷款利息,以贷款合同利率计算,计算额度时须减去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提取额度为购房总价与贷款利息之和。

  6、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7、二手自住住房总房价的核定方式:契税完税证有标注总房价的,以契税价为总房价;契税完税证未标注总房价的,以购房发票的计税价或合同价为总房价;以上均未标注的,以发票的票面金额为总房价。

  8、职工所购住房属非户籍地或非缴存地的,不予受理提取申请。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