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首套预售商品房首付款公积金怎么提取?申请条件、材料是什么?(2)

2024-12-1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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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首付款提取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②《肇庆市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③购房合同

  ④购房发票(首期房款发票)

  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请方式:

  缴存职工可任意选择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属的8个管理部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注意事项:

  1、合计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认购书》和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总购房款的30%。如实际购房首期款低于30%的,首付款支付不能超过实际购房首期金额。

  2、同一套预售房,有多个产权人需办理首付款提取时,必须一次性办理,不受理二次或多次办理

  3、后续提取的,可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还贷满半年后,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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