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买卖合同
3.银行借记卡
4.房屋买卖备案证明
5.付款凭证
6.不动产权证
7.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或房改部门评估表
8.契税发票
二、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规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