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不是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缴纳的。
公积金有强制性,单位不可以不交。
强制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设立或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意味着,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的个人意愿而改变。
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权益的同时,也有义务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是其符合的法规权益的一部分。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这一权益。
综上所述,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符合的法律法规的法定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是单位和职工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内蒙古巴彦淖尔公积金调整时间
公积金开户手续
公积金提高
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基数与工资的行业
公积金缴费基数
公积金怎么开户
银川公积金基数
社保中一金
公积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