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规的法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法律强制性法定。单位与职工达成的任何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协议,因违反相关法规强制性法定而无效。
单位与职工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员工签了自愿放弃公积金法律是不认可的!
公司员工不能自行放弃社保公积金的缴纳,这是法律法定的强制性义务。
职工在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权益的同时,也有义务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是其符合的法规权益的一部分。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这一权益。
所以要注意,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是不符合的法律法规的法定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是单位和职工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因此,职工不能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