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相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意味着,如果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其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上限。
例如,如果某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该城市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就是15000元(5000元×3)。即使某个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只能是1500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是通过个人工资直接计算得出的,而是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定并公布的最低缴存标准。
每年几月公积金基数调整
公积金基数是每年进行调整的,且一般调整时间在每年的7月至8月。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