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缴存比例和单位承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通常由地方相关部门法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是相等的。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按照相关法定列支,通常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样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