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办理转移(山东青岛为例)
在如今的工作变动频繁的时代,关于公积金的使用地方还是很多的,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离职后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无需申请人到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具体怎么办理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首先,了解公积金转移的前提条件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新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已经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且原工作地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一、山东青岛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线上办理
在相关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
(二)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确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的法定形式的,应当确定予以受理。
审看查询/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的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确定。
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