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梅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2021-04-0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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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梅州公积金缴存基数:1410元-19913元

 

  2020年梅州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公积金委[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梅州市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单位及个人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取整)。

 

  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19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913元),原则上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三、缴存限额

 

  根据最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我市2020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最高为239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总额最高为4780元。

 

  四、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流程

 

  方式一:缴存单位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在“办事指南”中下载《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申请表》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汇缴清册》,填报后送市中心(分理处)审批;

 

  方式二: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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