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自违规行为登记之日起1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通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未遂的;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已清退的;违规获得的公积金贷款已清退的。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七)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家庭已有2套(含)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八)贷款次数。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三次(含)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计算家庭或个人公积金贷款次数时,按以下四种情形合并计算:
1.本地、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
2.夫妻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
3.夫妻婚姻状态存续期间,对同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各计相同的公积金贷款次数。
4.所购商品房因质量等原因退(换)房的,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至退房时已归还,且不超过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的,不计公积金贷款次数。
(九)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异,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约定房产归主借款人所有,且该笔贷款由主借款人归还,原配偶方结清剩余贷款中本人所占份额,视为原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