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和什么有关系(2)

2025-08-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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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深圳公积金基数

一、深圳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比例如何调整?

一、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规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公布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法规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法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法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是10000元,按照12%的比例缴存,你每个月需要缴纳1200元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也需要为你缴纳同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二、深圳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新职工入职基数如何确的?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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