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新疆乌鲁木齐公积金基数
一、新疆乌鲁木齐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选择调整的?什么情况可以调整的?
选择方式: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新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登录新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特殊情况:
1.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新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例如,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则每月的缴存金额分别为:
●个人缴存额=5000x8%=400元
●单位缴存额=5000x8%=400元
因此,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800元。
二、新疆乌鲁木齐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基数计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范围应以有关部门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为准。
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工资合计组成。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当月工资总额确定。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