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云南大理公积金基数
一、云南大理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纳比例的调整也反映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整控制。在经济繁荣时期,为了控制房价上涨和防范房地产泡沫,有关部门可能会提高公积金缴纳比例。相反,在经济不太好时期,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有关部门可能会降低公积金缴纳比例。
此外,税收法规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根据税法法定,单位和个人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意味着如果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比例超过12%,那么超过部分将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许多单位和个人会选择将公积金缴纳比例设定在12%以内以享受税收优惠。
总的来说,公积金缴纳比例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复杂决策过程,旨在平衡职工权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保制的不断完善,我们可以期待公积金缴纳比例将更加合理和公平,为更多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护和退休保护。
例如,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则每月的缴存金额分别为:
●个人缴存额=5000x8%=400元
●单位缴存额=5000x8%=400元
因此,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800元。
二、云南大理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法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有关法定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在同一个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超出法定范围的,应当调整至法定范围内。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基数,但因调整基数计划原因造成职工当年少缴的,应同时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新职工入职基数如何确的?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