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人的最后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应先确定其在最后参保地首次参保时的年龄,如果参保人当时的年龄满足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那么退休地为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如果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那么退休地为户籍地。
社保异地转移;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部门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10个工作日。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承诺15工作日内办结,不收费。
注意事项:
联系地址和邮编:在基本信息填写中,需准确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等信息。
其他需求项目:如“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住院保险计划”等,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申报。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