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法规报销。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缴费方面享受哪些资助?
(1)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农村一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全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我国全额资助、全部代缴。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二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差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我国按照每人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二、有病怎么看
7.是不是在任何医院看病都可以报销?
不是。只有在各地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报销。我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各县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查询。
8.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应该如何就诊?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应首选到所在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就诊。
(2)因病情需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的,应按卫生健康部门分级诊疗法规办理转诊手续。级别越高的医院,报销比例越低。
(3)没有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上级医院或省外就医的,将会降低报销比例。
9.如何按异地就医?
(1)城乡居民因异地长期生活居住、务工就业创业、上学、异地转诊等原因,需要到本市州以外或外省住院治疗的,应在参保地县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持社保卡到异地就医,出院时凭社保卡直接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2)未备案而自行到外地就医的,不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持住院手续及票据按县区医保局法规办理报销手续。
10.能否在异地药店和医院门诊刷卡直接结算?
目前,由于我市各地区医保门诊结算信息系统还未实现全省和全国的互联互通,在异地的药店购药和医院门诊还不能实现刷卡直接结算。
11.参保人员在市域外因突发性疾病急诊急救入院救治的,如何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