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转出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办理流程
省内转入
对材料进行审核、科长复核,个体人员需携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到地税部门登记。
省内转出
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进行业务受理,科长审核,主管领导复核。
省外转入
与基金科沟通确认转移基金已到账后对材料进行审核,业务受理,经办科长复核。
省外转出
对材料进行初审、经办科长审核后,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送至基金科,由基金科长复核,并由基金主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