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在参保人员学校所在地集中参保。
缴费方式分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由学校选择其一。同一学校内,原则上只能选择同一种方式。
| 方式一:采用“学校代缴” | ||||
| 序号 | 办理环节 | 办理单位或个人 | 具体业务内容 | 办理时限 |
| 1 | 参保受理 | 学校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参保后,学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统一代为办理参保登记 | 每年5月31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
| 2 | 代收医疗保险费用 | 学校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缴交医疗保险费 | |
| 3 | 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 学校 | 学校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 每年6月4日-25日 |
| 方式二:采用“个人自缴”(一卡通委托扣缴为主) | ||||
| 序号 | 办理环节 | 办理单位或个人 | 具体业务内容 | 办理时限 |
| 1 | 参保受理 | 学校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参保后,学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统一代为办理参保登记 | 每年5月31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
| 2 | 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 | 学生或家长 | 学生或家长持学校下发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办理银行缴费一卡通委托(到银行现场办理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 | 采用“个人自缴”的第一年5月31日前 |
| 3 | 扣缴医疗保险费 | 税务部门/学生或家长 | 税务部门直接从学生或家长委托的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 每年6月4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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