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流程:
1、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费;
2、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联系函》;
3、依据外阜转入的《信息表》统筹基金转移额及个人账户基金转移额,对已录入的转移收入收款进行编辑明细,并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4、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收到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信息表》后,录入《信息表》。
【社保转出】
转出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转出流程:
1、用人单位提交经单位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社保经办机构对存在欠费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告知书》办理“转外省申请中断”业务;
3、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且录入《联系函》,生成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